財團法人和諧孝悌文教基金會第38屆「全國孝悌楷模(含孝悌獎學金)」
一、依據財團法人和諧孝悌文教基金會115年8月21日財和孝字第 947號函辦理。
二、符合資格學生經校內初審後,擇優推薦一名送件申請。
三、收件日期:8月24日起至10月23日止,以郵戳為憑。
四、鼓勵各班導師踴躍推薦符合資格學生,有意申請者請於9月底前將申請資料送學務處生輔組審核。
五、申請資格及詳細計畫請參閱附件說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