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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時間 | 2023/2/14 下午 01:29:2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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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類別 | 防疫公告 |
公告單位 | 衛保組 |
瀏覽人數 | 352 |
公告標題 | 各級學校持續3/6前入校均佩戴口罩 |
公告內容 |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(9)日表示,經考量國內疫情逐漸平穩,醫療量能充足,且已進行跨部會溝通研議,經綜合評估後,如疫情持續穩定可控,自2月20日實施以下室內戴口罩放寬之通案性規定,相關說明如下: 一、於以下指定場所之室內空間須按規定全程戴口罩。包括: (一)醫療照護機構:醫療、醫事、老人福利、長期照顧服務、榮譽國民之家、兒童及少年服務、身心障礙福利機構(詳如附件)。 (二)公共運輸及特定運具:車廂、船舶、航空器等運具及場站(詳如附件)。 得於上列指定場所不戴口罩之例外情形:飲食、拍照、不適合或無法戴口罩之檢查、治療或活動。 二、下列特殊情境建議要戴口罩: (一)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。 (二)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外出時。 (三)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之場合。 (四)與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(尤其是未完整接種疫苗者)密切接觸時。 三、其餘室內場所、室內空間,由民眾自主決定戴口罩 四、上述放寬措施為通案性規定,相關細節得另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。 指揮中心指出,有關各級學校、幼兒園、課照中心、補習班、托嬰中心等,則依教育部及衛福部規劃,開學後先加強相關防疫措施,如疫情穩定,自3月6日依指揮中心通案性規定,實施校園及托育場所室內口罩放寬。 指揮中心提醒,民眾仍應持續落實肥皂勤洗手、咳嗽禮節等個人衛生好習慣,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,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。並籲請尚未完整接種COVID-19疫苗的民眾,儘速完成接種,保護自身及親友健康。 |
說明網址 | https://www.cdc.gov.tw/Bulletin/Detail/A4_jBMdwsIDiRbTHnmsbXQ?typeid=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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