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-1各項生活助學金申請
113-1各項生活助學金申請公告
1. 目前8-9月生活服務助學金($6,000)仍有名額,有需要的學生可隨時提出申請。
2. 113-1各項生活助學金開放申請,繳件期間:113/8/1~113/9/25
3. 有意願申請之同學請務必在期限內繳交新版申請表至課指組,未使用新版申請表者一律退件。
4. 申請表後請務必檢附112-2學期成績單與獎懲紀錄表
5. 助學金可申請月份:113年10月~114年1月
6. 各項助學金通過名單預計統一於9月底公告,因此請各位同學務必於截止日期前繳交申請表。
7. 生活助學金申請資格:
生活助學金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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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資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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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服務助學金($600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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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低收入戶
2. 中低收入戶
3. 特殊境遇家庭
4. 原住民
5. 身心障礙子女、身心障礙學生
6. 未符合學雜費減免資格,但獲教育部弱勢學生助學補助者
7. 其他:家庭暴力、重大急難、意外、失業家庭、外僑生、其他清寒學生、需要協助方能順利就學、單親
*符合第7點資格者,需經導師開立證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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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助學金($300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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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低收入戶
2. 中低收入戶
3.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
4. 原住民學生
5. 身心障礙子女、身心障礙學生
6. 未符合學雜費減免資格,但獲教育部弱勢學生助學補助者
7. 其他:家庭暴力、重大急難、意外、失業家庭、外僑生、其他清寒學生、需要協助方能順利就學、單親。
*符合第7點資格者,需經導師開立證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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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習生活助學金($300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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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低收入戶學生
2. 中低收入戶學生
3.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
4. 未符合學雜費減免資格,但獲教育部弱勢學生助學補助者
5.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、身心障礙學生
6. 原住民學生
7. 其他:家庭暴力、重大急難、意外、失業家庭、外僑生、其他清寒學生、需要協助方能順利就學、單親
*符合第7點資格者,需經導師開立證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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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 生活助學金申請項目說明:
生活助學金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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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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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服務助學金($600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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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每位學生原則上補助2個月,視學生家庭經濟狀況,最高可補助至4個月,實際申請額度依當學期申請人數而定。
2. 通過申請者至行政處室服務,每月需服務30小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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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助學金($300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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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每班每月申請人數原則為2人,若超過2人申請,請導師依學生家庭經濟狀況進行排序。
2. 通過申請者最高可補助4個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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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習生活助學金($300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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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每班每月申請人數原則為2人,若超過2人申請,請導師依學生家庭經濟狀況進行排序。
2. 凡在實習期間皆可申請,領有實習機構之薪資、生活津貼者不得重複申請。
3. 須檢附實習合約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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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 三項助學金不得重複申請。
10. 各科各項生活助學金請「以科為單位」送交,請各位主任、導師與學務代表協助進行學生送件資格初審。
11. 上述三項助學金申請表內有更新申請注意事項及需繳交的資料,請務必至學務處課指組網頁下載更新版表單並詳閱,未使用新版申請表者一律退件!
12. 有任何問題請洽課指組 (分機1116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