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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-2學雜費減免申請注意事項
113學年度第2學期學雜費減免系統申辦時間:113/11/15(五)至113/11/20(三)
1. 校外實習生申請學雜費減免之相關證明文件,請寄回學校由「導師」收齊。
2. 4、5年級學生申請「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方案」者,不得重複申請學雜費減免。
※請務必於系統開放時間上線申請!
說明網址學雜費減免申請注意事項
113學年度第2學期學雜費減免系統申辦時間:113/11/15(五)至113/11/20(三)
1. 校外實習生申請學雜費減免之相關證明文件,請寄回學校由「導師」收齊。
2. 4、5年級學生申請「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方案」者,不得重複申請學雜費減免。
※請務必於系統開放時間上線申請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