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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-2免費住宿辦理注意事項
辦理注意事項如下:
一、繳交日期:114/02/17~114/02/24。請同學
二、申請資格:
1.符合低收入戶資格。
2.家庭特殊境遇附有證明且經導師訪查核實者(此身分學生,
※請先洽宿管組調整至「湖內校區宿舍」,
三、繳交文件:
1.低收入戶之學生
(1)申請表
(2)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影本(含學生及父母)
(3)114年低收入戶證明影本
(4)生活服務學習同意書
(5)帳戶影本(非學生本人帳戶,需檢附與學生關係證明)
2.家庭特殊境遇附有證明且經導師訪查核實
(1)申請表
(2)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影本(含學生及父母)
(3)簽核紀錄
(4)家庭訪問紀錄表(請導師填寫)
(5)生活服務學習同意書
(6)帳戶影本(非學生本人帳戶,需檢附與學生關係證明)
備齊以上文件繳交至課指組。
四、生活服務學習:
1.申請免費住宿者,每學期需完成8小時生活服務學習時數。
2.生活服務學習時數表請於上學期為12月31日前、 下學期
五、下載:
學校首頁→行政單位→學務處→課指組→各類表單下載
◆ 免費住宿助學金 -申請表
◆ 免費住宿助學金 -生活服務學習同意書
◆ 免費住宿助學金 -家庭訪問紀錄表
◆ 免費住宿助學金 -生活服務學習時數表
六、審核通過,住宿費退款日期再通知(非合庫帳戶需扣減手續費)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