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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-1行政院減免放棄申請公告
課指組已於今年5月針對即將升上專四、專五之學生進行調查,凡欲放棄申請行政院學雜費減免者,須至智慧校園平台提出放棄申請,並繳交「行政院減免學雜費放棄申請切結書」。
若註冊繳費單上「行
1. 114-1學雜費繳費單(請將繳費單修改完成後,再行繳費!)
2. 114-1行政院減免學雜費放棄切結書(請至智慧校園平台點選「
※智慧校園平台操作說明可至 學務處課指組網頁/ 行政院減免學雜費 / 行政院減免學雜費系統操作手冊 查閱。
說明網址智慧校園平台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