需要補申請114-1學雜費減免的同學,請先至學生資訊網完成線上申請,並將以下資料親送或郵寄至學務處課指組修改繳費單:
1. 114-1學雜費繳費單(請將繳費單修改完成後,再行繳費!)
2. 114-1學生各項就學優待(減免)申請書暨切結書
3. 其他佐證資料(詳見申請注意事項)
※學生資訊網操作說明可至 學務處課指組網頁/ 學雜費減免 / 學雜費減免申請注意事項及系統操作說明 查閱。
※114-1學雜費繳費單尚未完成修改前,請勿先行繳費或就學貸款!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