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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-2免費住宿辦理注意事項
辦理注意事項如下:
一、繳交日期:115/2/23~115/3/6。請同學開學返校時即備妥相關資料。
二、申請資格:
1.符合低收入戶資格。
2.家庭特殊境遇附有證明且經導師訪查核實者(此身分學生,請導師先協助上簽呈)。
※請先洽宿管組調整至「湖內校區宿舍」,再將申請表交至學務處課指組。
三、繳交文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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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身份 |
低收入戶之學生 |
家庭特殊境遇附有證明且經導師訪查核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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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文件 |
1.申請表 2.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影本(學生與父母皆要,記事欄不可省略) 3.115 年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4.生活服務學習同意書 5.帳戶影本(非學生本人帳戶,需證明與學生關係證明) |
1.申請表 2.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影本(學生與父母皆要,記事欄不可省略) 3.簽核紀錄 4.家庭訪問紀錄表(請導師填寫) 5.生活服務學習同意書 6.帳戶影本(非學生本人帳戶,需證明與學生關係證明) |
備齊以上文件於3/6(五)前繳交至課指組。
四、生活服務學習:
1.申請免費住宿者,每學期需完成8小時生活服務學習時數。
2.生活服務學習時數表請於上學期為12月31日前、 下學期為5月31日前,繳交至學務處課指組。
五、下載:
學校首頁→行政單位→學務處→課指組→各類表單下載
◆ 免費住宿助學金-申請表
◆ 免費住宿助學金-生活服務學習同意書
◆ 免費住宿助學金-家庭訪問紀錄表
◆ 免費住宿助學金-生活服務學習時數表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