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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5-1學雜費減免申請注意事項
115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時程:
1.系統線上申辦時間:115年4月24日(五)~115年5月3日(日)
2.申請資料繳交時間(以班級為單位收齊):115年5月6日(三)~115年5月11日(一)
申請注意事項:
1. 請升五專2~5年級且具學雜費減免資格之學生,務必於期限內完成申請。
2. 校外實習班級:請各班導師務必協助轉知申請事宜,相關證明文件請學生寄回學校,並統一以「班級」為單位收齊。
3. 升五專4、5年級學生申請「學雜費減免」者,不得重複申請「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方案」。
升五專4、5年級學生「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方案-行政院減免學雜費」不申請調查,將於後續另行通知。
4. 延修生不得申請學雜費減免。
說明網址學雜費減免申請注意事項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