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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最新消息

2023/02/15
學務處

111-2免費住宿助學金申請

111年度第2學期免費住宿助學申請 一、繳交日期:112/02/20~112/03/01。請同學開學返校時即備妥相關資料。 二、申請資格: 1.符合低收入戶資格。 2.家庭特殊境遇附有證明且經導師訪查核實者。 ※請先洽宿管組調整至「湖內校區宿舍」,再將申請表交至學務處課指組。 三、繳交文件: 1.申請表。 2.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影本(學生與父母皆要,記事欄不可省略)。 3.112年低收入戶證明正本;或家庭特殊境遇附相關證明。 4.生活服務學習同意書。 5.家庭訪問紀錄表(請導師填寫)。 6.帳戶影本(非學生本人帳戶,需檢附與學生關係之證明)。 備齊以上文件於3/1(三)前繳交至課指組。 四、生活服務學習: 1.申請免費住宿者,每學期需完成35小時生活服務學習時數。 2.生活服務學習時數表請於上學期為12月31日前、 下學期為5月31日前,繳交至學務處課指組。 五、下載: 學校首頁→行政單位→學務處→課指組→各類表單下載  ◆ 免費住宿助學金-申請表  ◆ 免費住宿助學金-生活服務學習同意書  ◆ 免費住宿助學金-家庭訪問紀錄表  ◆ 免費住宿助學金-生活服務學習時數表 六、審核通過,住宿費退款日期再通知。 *非合庫帳戶需扣減手續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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