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衛生福利部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
一、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12月23日衛授家字第1110561714號函辦理 二、為建構實務體驗見習制度,傳承社會工作系所專業能力,提供社會工作系大學部4年級以上或研究所在學學生兼職助理人員之工作機會,增進其職場見習與實務體驗,以培植未來社會工作人才。 三、旨揭進用助理人員之資格條件、工作內容、薪資標準與工作時間如下: (一)資格條件:衛生福利部公告之社會工作相關系所112學年為4年級以上或研究所在學學生(含進修學士班及進修四技等學制)。 (二)進用期間:自各大專院校學年開始日至學年結束日止,最長一年,期滿無條件解職。 (三)工作內容: 1、於社工、社工督導之指導、監督下,協助辦理各項社會工作相關事項。 2、協助個案接送。 3、協助辦理中心服務計畫。 4、支援中心辦理相關會議、教育訓練及宣導活動。 5、協助聯繫、統計報表報送、物品請購、經費核銷、成果報告編撰等行政庶務性工作。 6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 (四)薪資標準:每小時新臺幣200元整,本計畫無年終獎金。 (五)工作時間: 1、每次上班至少4小時,每月至少80小時。 2、休假及勞健保等規定依照「勞動基準法」及「僱用部份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修正規定」辦理。 (六)工作地點:嘉義市政府社會處社會工作科。 四、甄選簡章112年6月28日(星期三)至112年7月12日(星期三),於嘉義市政府網站(網址http://www.chiayi.gov.tw)公告,請自行下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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